6
月
16
日至
17
日,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在徐州召开,会议通报了
“
十二五
”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检查结果,我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步明显,取得历史性好成绩。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中,湖南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综合排名第
12
位,其中普通公路排第
14
位,高速公路排第
6
位;在全国各省、自治区(不含直辖市)排名中,湖南干线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综合排名进入前
10
,排第
8
位,其中普通公路排第
10
位、高速公路排第
4
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被授予被授予
“
十二五
”
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
的荣誉称号。
根据十二五
“
国检
”
通报,东部地区仍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前
15
名中有
10
个东部省市,江苏、北京、上海、辽宁、山东保持全国优秀水平,福建、海南进步明显,浙江、广东有所进步。中部地区总体进步比较明显,安徽保持全国先进前列,湖南、江西、河南进步明显,湖北、吉林在普通国省道上有所进步。西部地区呈不平衡状态,西南地区好于西北地区,重庆进入全国先进前列,陕西仍保持较高水平,四川、云南、广西进步明显,贵州有所进步。
与
“
十一五
”
检查结果相比,
14
个省份名次实现进位,
3
个省份保持原位,
13
个省份名次下降。总体上看,名次变化和养护费用投入密切相关。
2011
至
2014
年,全国普通干线公路平均每年每公里投入养护费
44.1
万元(含改建)。东部省份平均为
75.9
万元,北京、江苏、上海、天津、浙江超过
100
万元。中部省份平均为
39.5
万元,湖南、江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黑龙江仅为
6.6
万元、吉林为
23.4
万元。西部省份平均为
27.5
万元,贵州、四川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但是青海仅为
7.1
万元、内蒙古为
14.6
万元、西藏为
14.9
万元、广西为
19
万元。
来源:
省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