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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农村公路怎么干?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明确要求,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全面脱贫立足于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着眼于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统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需要在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乡村振兴,特别是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为全面脱贫发挥重要先行保障作用 公路交通是乡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交通方式,是乡村地区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全面脱贫的基础性、先导性条件,对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先行引领和服务支撑作用。 自2003年以来,交通运输行业大幅加大中央车购税资金投入力度,并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全力推进以乡镇、建制村通达通畅工程建设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与发展。2019年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到415.5万公里,较2005年增加124万公里,年均新增约9万公里,提前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目标,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建制村为网点的农村公路网络。一条条农村公路不仅成为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出行的“交通路”,而且成为带动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路”和“致富路”,为全面脱贫发挥了重要的先行保障作用。 面向未来,农村公路建设与发展,可以改善乡村产业发展环境,降低物流成本,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兴旺”;推动农副产品外销和流通,促进农副产品市场化,并带动乡村旅游等乡村服务业发展,推动乡村就地就业和群众回乡创业,促进“生活富裕”;带动特色村镇、文化名村等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促进“生态宜居”;促进城乡沟通交流,带动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发展,改变群众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和行为习惯,促进“乡风文明”;引导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发展决策、监督和建养实践,并融入群众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促进“治理有效”。 支撑乡村振兴应强化“六统筹” 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公路交通需要继续当好先行。针对农村交通发展需求及主要矛盾变化,在发展内容上,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点线”建设与“面网”建设,统筹推进村庄对外公路建设与村内道路建设,并统筹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和客货运输发展;在发展政策和制度上,统筹发挥地方主体责任和中央支持作用,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农村公路交通发展,着力全面提升农村公路交通的服务能力、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有效巩固全面脱贫成果,更好服务支撑乡村振兴及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更好支撑引领农村产业体系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要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点线”建设与“面网”建设。2003年以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主要围绕连通至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学校、敬老院、村卫生室等以“点线”建设为主的乡村通达通畅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交通出行与货物运输问题。未来,一方面适应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需要着力推动干支衔接作用大、资源开发与产业服务功能强、地方经济带动作用明显、以乡镇和产业经济节点为连通对象的主要服务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点线”农村公路建设及提档升级改造,着力提高“点线”农村公路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公路与资源、产业融合发展,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另一方面,适应乡村地区连片开发及一体化集聚融合发展,需要结合村庄、人口分布和经济、产业布局,以及村庄之间、乡村经济节点之间的便捷交通联系需求,推动乡村地区“面网”公路规划建设,逐步构建有效互联的农村公路网络,有效提高乡村地区的经济交通联系与客货运输效率。 二要统筹推进村庄对外公路建设与村内道路建设。未来,一方面,需要适应农村机动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针对不少通村公路过窄,一到节假日或乡村旅游旺季,农村地区堵车问题凸显的实际问题,着力推动村庄对外过窄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改造,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大型村庄通双车道公路改造;另一方面,需要围绕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推进村庄内部道路建设,包括推动农村公路由建制村逐步向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延伸,以及加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扶贫、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村内干路、支路、巷路(入户路)建设,切实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让广大农民群众平等共享干净、整洁的出行服务,有更多更直接的交通获得感。 三要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切实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保持农村公路应有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是服务支撑全面脱贫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未来,在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各地需要按照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以及《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改革重点任务,加快开展改革试点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改革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切实管好护好农村公路。 四要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与客运物流发展,着力创新机制和模式,切实运营好农村公路。首先,尽快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客车,全面完成农村公路交通“两通”兜底目标任务,保障群众“行有所乘”,为全面脱贫当好先行。同时,围绕乡村交通出行需求,因地制宜采用城乡公交、班线客运、区域经营、预约响应、区域约租车等农村客运组织形式,着力提高农村客运的适应性和可持续性,不断提高农村客运的服务能力、服务效率及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水平;统筹农业、商贸、邮政、快递、交通资源,集约建设县级仓储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快递服务站和村级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推动邮政快递、农村客运小件快运、电商快递、冷链物流、货运班车等农村物流发展,畅通农副产品进城、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下乡的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专业化、高效率农村现代物流及农村物流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 五要统筹发挥地方主体责任和中央支持作用,着力推动“中央目标导向、投资推动”逐步转向“地方需求导向,中央支持地方”。2003年以来全国乡镇、建制村通达通畅工程建设,重点是“保基本”,总体按照“中央目标导向、投资推动”思路实施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兜底性目标任务完成以后,农村公路建设需求逐步转变为主要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类”需求,区域需求差异越来越明显,中央层面不宜也难以再确定一致性目标要求。而且,根据2020年起实施的《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农村公路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地方政府应发挥财政事权支出主体责任,中央主要对地方政府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未来,农村公路建设宜按照“地方需求导向,中央支持地方”的思路,充分发挥地方主体责任,由地方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和任务,中央主要针对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的实际问题,通过制定差异化的投资补助标准,适当支持地方,尤其是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地方更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六要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农村公路交通发展。未来,随着脱贫攻坚交通运输兜底性目标任务全面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在发展内容上,需要从服务支撑贫困地区民生保障和针对性产业扶贫,逐步转向服务支撑乡村全面振兴、更好服务整个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强服务、促发展”类交通运输服务供给上来;在发展政策上,将逐步从精准转向共享、从特惠转向普惠,进而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农村公路交通一体化发展。 (作者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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